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河北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方案提到,“十四五”时期,全省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持续提升,尾矿库环境风险有效管控;生活源和农业源固体废物充分资源化利用,绿色低碳“无废”理念普遍形成;制度、技术、市场、监管体系和管理信息“一张网”基本建立,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全文如下: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冀政办字〔2022〕37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河北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3月20日 河北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 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21〕40号)、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号)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推动本省全域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根据国家“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要求,结合雄安新区“无废城市”试点经验和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主线,统筹制度、技术、市场、监管等要素集成,构建“无废”新能源、新产业、新旅游和新工厂,形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新发展格局,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推动城市绿色低碳转型,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增添绿色底蕴。 (二)基本原则。 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坚持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发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头连着减污,一头连着降碳的重要作用,加强各部门各领域统筹衔接,强化建设工作系统性、协同性、配套性和永续性,构建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体系。 创新引领、市场驱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将新发展理念贯穿于“无废城市”建设全过程,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思路方法举措,强化科技动力支撑,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将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有机结合,加快补齐相关治理体系和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提升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 依法治理、分类施策。坚持尊法守法用法,运用法治方式,因地制宜设定固体废物治理任务、方法、措施、路径,不断优化完善阶段性建设指标体系,依法压实各方责任,依法治污、因势利导,破解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中难点堵点问题,保障“无废城市”建设有力推进。 党政主导、全民共建。坚持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全过程,加强“无废城市”建设组织推进,大力宣传“无废城市”理念,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治共建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三)工作目标。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同步启动“无废城市”建设,有序纳入国家建设行列,形成雄安新区率先突破、各市梯次发展的“无废城市”集群。“十四五”时期,全省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持续提升,尾矿库环境风险有效管控;生活源和农业源固体废物充分资源化利用,绿色低碳“无废”理念普遍形成;制度、技术、市场、监管体系和管理信息“一张网”基本建立,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顶层制度设计,完善固体废物管理政策体系。 1.健全污染防治内生机制。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推进《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进程。研究制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强化地方主体责任。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将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及无害化处置设施纳入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梳理各类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监管盲区,明确各部门职责边界,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协调联动机制,做到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实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依法依规将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企业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强化标准规范支撑作用。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有关单位参与固体废物资源化、无害化技术标准与规范制定,促进上下游产业间标准衔接。以尾矿、煤矸石、粉煤灰、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秸秆等大宗固体废物消纳为重点,支持企业制定高于国家和行业的内控标准。加快绿色制造标准建设,完善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评价标准。(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固体废物分类统计。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统计制度,完善各类固体废物数据统计范围、口径和方法。将工业固体废物统计与排污许可有机结合,督促企业依法提供工业固体废物数据信息。完善危险废物统计范围,依托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单位,将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纳入统计体系。探索开展建筑垃圾统计,对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有效管控。完善生活领域和农业领域固体废物统计方法,建立主要类别固体废物管理台账。(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工业绿色升级,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压力。 1.加快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聚焦钢铁、建材、石化化工、装备、医药、纺织、造纸、皮革等重点行业,实施传统产业“千企绿色改造”助推“万企转型”,加快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绿色新兴产业。推动钢铁、石化等重化工行业向沿海临港地区适度集聚,建材行业向资源富集地集聚,促进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焦化等行业兼并重组。实施工业企业“四个一批”工程,推动企业入园进区。优化工业用能结构,严格控制钢铁、化工、水泥等主要用煤行业煤炭消费,提升清洁能源消费比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双超双有高能耗”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石化、化工、焦化、水泥等重点行业制定“一行一策”清洁生产改造提升计划,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实现全覆盖。围绕钢铁、建材、石化化工、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和开发区,推动绿色设计、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创建。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重点企业全部建成绿色工厂,汽车生产企业推行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具备条件的国家级和省级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承德、唐山、张家口、秦皇岛市持续开展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新建在建矿山实现“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大中型固体生产矿山基本达到绿色矿山标准。(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应急管理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以钢铁产业为重点引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开展钢铁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从源头实现减污降碳协同作用。推进钢铁行业短流程改造,试点示范富氢燃气炼铁,持续降低长流程炼钢比重。优化钢铁行业原燃料结构,由化石能源向可再生能源转型,提高废钢、废铁、煤尘、烟尘等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打造钢铁冶金行业“固废不出厂”的全量化利用模式。结合钢铁、建材、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实施重大节能低碳技术改造示范工程,加快实现钢铁行业碳排放达峰,创建一批钢铁行业“无废工厂”示范。唐山市率先开展钢铁行业温室气体试点监测,探索建立碳监测评估技术方法体系。(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4.促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开展存量大宗工业固体废物排查整治,推进尾矿、粉煤灰、煤矸石、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化工废渣等在有价组分提取、建材生产、生态修复等领域的规模化利用。推动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区内、园区内、省域内协同循环利用,开展省级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示范,培育一批示范园区、企业。承德市围绕尾矿综合利用,借力国家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立足承德双滦钒钛冶金产业聚集区,推动固体废物机制砂石骨料、预制混凝土结构件、全固体废物胶凝等建筑材料规模化生产供应。唐山、邯郸市依托国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推进钢渣、粉煤灰、煤矸石等在绿色建材、路基材料中的应用,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规模。(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进再生资源高效利用。以铅蓄电池、动力电池、电器电子产品为重点,推行生产企业“逆向回收”等模式。积极推进风电机组叶片、光伏组件等新兴产业废物循环利用。支持金属冶炼、汽车制造、造纸等龙头骨干企业与再生资源回收加工企业合作,建设一批大型一体化废钢铁、废纸、废旧轮胎、废塑料等绿色分拣加工配送中心和废旧动力电池回收中心,高水平建设现代化“城市矿产”基地。提升再生铜、铝、钴、锂等战略金属资源回收利用比例,推动多种有价组分综合回收。(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生活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1.倡导绿色生活方式。从日常餐饮入手,坚决制止浪费行为,推广“光盘行动”,减少餐厨垃圾。引导宾馆、酒店、民宿等场所不主动提供一次******。加快建设冀北清洁能源基地,重点建设张承百万千瓦风电基地和张家口、承德、唐山、沧州市及沿太行山区光伏发电应用基地,减少煤电比重。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防治,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规范回收利用。开展绿色物流体系建设,石家庄、保定、廊坊、邯郸市结合智慧物流发展,推进快递包装材料源头减量,减少电商快件过度包装、二次包装,基本实现绿色转型。(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机关事务局、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生活垃圾管理。大力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开展国家级和省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遴选工作,发挥公共机构引领作用。合理布局建设废旧物资“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两网融合”。积极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治理,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提升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着力解决堆肥、沼液、沼渣等产品应用“梗阻”问题。唐山、秦皇岛、沧州市沿海区域构建海上环卫工作机制,实现岸滩、入海河流和海洋垃圾常态化防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机关事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多点打造特色“无废”细胞工程。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探索创建多场景“无废”模式,大力厚植“无废”理念。创建“无废小区”,鼓励建设集中规范“跳蚤市场”,推动二手商品交易和流通,发展共享经济,方便居民交换闲置废旧物品。结合乡村地理特点、民俗风情,创建“无废乡村”,将“无废”理念纳入村规民约,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干湿分类、可回收物积分兑换等适合农村固体废物管理的长效机制。创建“无废景区”,旅游景区、度假区做好生态化开发,倡导游客文明旅游。创建“节约型机关”,规范行政机关垃圾分类投放,推行无纸化办公,大幅减少废纸、一次性办公用品产生,倡导低碳环保出行等举措。探索工矿废弃地多元化发展模式,资源型城市实施采煤沉陷区、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综合选用土地复垦利用、工程绿化、园林景观建设、文化旅游开发等多种方式进行生态修复。衡水市结合教育行业资源优势,创建“无废校园”示范。(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机关事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重点环节管控,推进建筑垃圾多维综合利用。 1.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落实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减量化主体责任,将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用纳入工程概算。鼓励新建住宅建设单位直接向使用者提供全装修成品房。城市建设改造中,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装配式装修,有序提高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2.推进建筑垃圾多渠道消纳。统筹工程土方调配,新建工程开展土方平衡论证,实现区域内就近消纳处置。对堆放量较大、较集中的建筑垃圾堆放点,开展环境影响分析,通过堆山造景、建设公园和湿地等方式,实现建筑垃圾堆砌地的综合利用和生态修复。在土方平衡、林业用土、环境治理、烧结制品及回填等领域,推广使用经处理后的建筑垃圾。在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建设中,特别是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推进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采取固定与移动相结合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设施建设模式,实现就地就近综合回收利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